关于2014年度全国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给水排水、动力)、注册电气工程师(发输变电、供配电)、注册化工工程师、注册土木工程师(港口与航道工程)执业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于:
  来源:
粤人考〔2014〕46号
各位考生: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4年度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建注〔2014〕9号),现就我省考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科目、题型
考试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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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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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题题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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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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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0-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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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专业知识考试(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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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观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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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0-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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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专业基础考试(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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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观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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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0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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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专业知识考试(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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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观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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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00-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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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专业基础考试(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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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观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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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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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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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题题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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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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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0-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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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专业案例考试(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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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客观题混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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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0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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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专业案例考试(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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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客观题混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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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考试地点
考试详细地址以准考证标注为准。
三、报考条件
2014年度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考试由基础考试和专业考试组成,报考条件和往年相同,考生可登陆www.pqrc.org.cn(考试动态)网站查询,相关土建类专业评估信息可登陆edu.mohurd.gov.cn查询。按照规定,专业工作年限截止日期为 2014年12月31日 。
四、报考流程
本次考试实行全国统一网上报名。考生网上报名地址为:www.cpta.com.cn(中国人事考试网)或zg.cpta.com.cn/examfront(报名登陆界面),网上信息填报和网上缴费时间:2014年6月20日9:00-7月10日17:00。
考试收费标准按照省物价局粤价〔2009〕152号和粤价〔2013〕302号文规定,考务费标准如下:
考试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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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考试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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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考试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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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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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元/人·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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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元/人·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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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电气工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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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元/人·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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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元/人·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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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化工工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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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元/人·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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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元/人·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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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土木工程师
(港口与航道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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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元/人·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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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元/人·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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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流程如下:
1.用户注册和填报信息。首次登陆报名网站的考生请按网站要求进行注册(联系电话必须为本人,以便及时接收成绩及资料提交提示信息)。已完成注册的考生请直接登陆系统填写报考信息。属于省直或省属单位(单位名称冠“广东省”或在省或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企业)、中央驻穗单位、驻穗部队单位人员,在网上报名时请选择省直。各市市属单位人员请按属地原则,选择所属地市。
2.上传照片要前后一致。考生在注册上传照片前,必须预先使用证件照片审核处理工具软件进行照片审核处理,只有通过审核处理后新生成的报名照片才能被报名系统识别。请务必在报名网站下载该软件,并使用该软件自行对上传的报名照片进行预先处理。照片要求:本人近半年来免冠大一寸正面证件照片,红、蓝或白色背景,JPG或JPEG格式(文件大于30K,像素大于300*215)。报名上传照片与考试合格后提交的照片前后必须一致,否则不予制作发放证书。
3.报名信息确认。考生填报信息、上传照片后进行报名信息确认,并下载打印《2014年度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注册电气工程师、注册化工工程师、注册土木工程师(港口与航道工程)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考生在点击报名信息确认前,务必认真核对个人信息,一旦确认将不能修改。报名结束后系统不再支持《报名表》下载和打印。
4.我省统一实行网上缴费,缴费成功即完成报名。逾期不缴费,视为放弃报名。
5.报名结束后,考生应及时将《报名表》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审核、盖章后自行留存。
五、考试
(一)网上打印准考证
网上缴费成功的考生可于 2014年9月1日 9:00- 9月5日 17:00登陆中国人事考试网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试时考生必须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准考证参加考试,两证缺一不可。
(二)考生应考时,应携带2B铅笔、黑色墨水笔、三角板、橡皮以及无声无文本编程功能的计算器。严禁携带手机、耳机、电子笔等其它电子设备(考试规则以准考证标注为准)。
六、成绩公布
按照人社部人事考试中心工作安排,成绩计划在11月30日前公布,考生可登陆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查询。公布时间如有改变,以网站公告为准。
七、考后资格审核及程序
本次考试全省均实行考后资格审核。考生在网上报名前自行对照报考条件,如实填报报考信息。成绩全科合格后,按照网站通知要求到指定现场提交报考资料(资格审查提交材料要求见附件1)。
为提高工作效率,缩短审核、制发证周期,方便考生早日拿到证书,在考试成绩公布后一周起,参照上一年的合格标准提前受理报名资料并审核,请全科成绩合格人员按照所属报名点网站公布的考后提交报名资料预审的要求,按时提交报考资料。对逾期不提交资料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资格申请。资格审核不通过的人员将不予核发成绩合格通知单或证书。
省直报名点报考的考试成绩合格人员资格审核由省人事考试局(预收表信息公布在www.gdkszx.com.cn网站)负责;各市报名点报考的考试成绩合格人员资格审核由所在地考试管理机构负责,有关提交资料的要求公布在网站上。我省各级考试管理机构具体联系方式见附件3。
八、证书领取
省直报名点报考的考生,可凭有效身份证原件到省人事考试局领取证书(代领的须凭代领人及合格证书持有人的身份证原件领取)。各市考生证书发放事宜由所在市考试管理机构负责。
九、有关事项
1.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考试各专业均为非滚动管理考试,由基础考试和专业考试组成,参加基础考试或专业考试的考生均应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且资格审核通过后,方可获得成绩合格通知单或资格证书。基础考试设《基础考试(上)》(客观题)和《基础考试(下)》(客观题)2个科目;专业考试设《专业知识考试(上)》(客观题)、《专业知识考试(下)》(客观题)、《专业案例考试(上)》(主、客观混合)和《专业案例考试(下)》(主、客观混合)4个科目。
2.各专业的基础考试均为闭卷考试,今年不统一配发《基础考试手册》,禁止考生携带任何参考资料。各专业的基础考试上午为统一试卷,下午为分专业试卷。
各专业的专业考试为开卷考试,允许考生携带与考试有关的规范、手册等各种资料。
3.各专业的《基础考试》和《专业知识考试》试卷全部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专业案例考试》同时配有试卷和计算机计分答题卡。考生答卷时,须在试卷和计算机计分答题卡相应的位置填上姓名、准考证号和工作单位。每道案例题都应在试卷上指定位置写明试题答案,并在试题答案下面写明本题的主要案例分析或计算过程及结果,同时将所选正确答案用2B铅笔填涂在计算机计分答题卡上。试卷上的答题过程及公式务必书写清楚,字迹勿潦草。对于不按上述规定填写试卷和答题卡,以及案例题不按要求在试卷上指定位置写明试题答案及主要案例分析或计算过程及结果的考生试卷,其考试成绩无效。
4.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发放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基础考试成绩合格通知单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1〕6号)要求,为便于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基础考试合格人员报考专业考试,从2010年起对参加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基础考试合格人员发放成绩合格通知单,该通知单作为报考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专业考试审核的必备材料。2010年前基础考试合格人员按原有途径在省人事考试局网站自行下载打印成绩合格证明。外省基础考试合格人员须提供所在省考试机构盖章的成绩合格证明。
5.各专业的专业考试主要推荐规范、标准、规程目录可登陆http://www.pqrc.org.cn(考试动态)网站查询。
6.考生要自觉维护考场秩序,服从工作人员管理,遵守考场纪律,若有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12号)处理,并通告考生所在单位。
附件:1.资格审查提交材料要求
2.工作简历表及承诺书
3.考试管理机构联系方式
广东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
广东省人事考试局
2014年6月19日
附件1
资格审查提交材料要求
1.《报名表》(考生从报名网上自行下载,用A4纸打印,经单位审核盖章)一份。
2. 工作简历表及承诺书(见附件2,考生从本网站上自行下载,用A4纸打印,签名后经单位审核盖章)。
3.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4.报名开始前半年内的大一寸免冠证件照片(红、蓝或白色背景)2张,点贴在身份证复印件空白处,所交照片须与上传照片一致。
5.基础考试合格,并且学历及专业设计工作年限符合条件,申请参加专业考试的考生,还须提供基础考试合格的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以上所附材料原件核对后退回,复印件均须使用A4纸,并加盖验印公章,由验证人签名。
考生对提交的报考资历、学历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在报考阶段如提交虚假、无效资历、学历的,一经发现,取消报考资格;已参加考试成绩合格的,取消已取得专业技术资格,不给予发放资格证书。情节严重者,两年内不得参加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
附件3
考试管理机构联系方式
考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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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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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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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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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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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人事考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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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天河路13号润粤大厦四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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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37605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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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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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人事考试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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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小北路266号北秀大厦8楼
|
020-83543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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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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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考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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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振华路100号深纺大厦C座东2楼
|
0755-83776655,83777159
|
珠海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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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人力资源鉴定考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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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香洲区兴华路156号一楼
|
0756-2288109,2527551,25275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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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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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人社局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
|
汕头市金湖路146号金湖大厦3楼
|
0754-883297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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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关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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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关市人社局人事考试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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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关市浈江区浈江中路9号韶关市高技能公共实训基地管理中心705室
|
0751-8602028
|
河源市
|
河源市人事与技能考试管理办公室
|
河源市源城区河源大道北177号
|
0762-3687298
|
梅州市
|
梅州市人社局人事考试办公室
|
梅州市江南新中路9号人力资源市场四楼
|
0753-2128459
|
惠州市
|
惠州市人社局人事考试中心
|
惠州市江北三新北路29号惠州市人社局二楼
|
0752-2872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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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尾市
|
汕尾市人社局人事考试办公室
|
汕尾市城区政和路中段人社局后楼西梯101室
|
0660-3393252
|
东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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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人力资源局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
|
东莞市南城石竹路2号东莞市商业学校南城校区东门
|
0769-222038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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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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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人力资源考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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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石岐区民生路38号民生办公区二楼15号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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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60-882306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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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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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市人事考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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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市蓬江区幸福路20-22号
|
0750-3873700
|
佛山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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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人事考评管理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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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禅城区惠景城绿景一路26号二、三楼
|
0757-83874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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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江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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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江市人社局人事考试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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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江市二环路208号六楼
|
0662-2237722
31652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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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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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市人社局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
|
湛江市赤坎区南桥南路30号办公大楼3楼
|
0759-3119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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茂名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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茂名市人社局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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茂名市光华南路119号大院3号楼三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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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68-2911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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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庆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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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庆市人社局人事考试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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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庆市端州五路18号人才大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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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58-227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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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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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市人社局人事考试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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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市人民二路18号市政府1号办公大楼B18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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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63-33666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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潮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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潮州市人社局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
|
潮州市春荣路玉兰园综合楼三楼
|
0768-21301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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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阳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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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阳市人社局人事考试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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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阳市区建阳路中段原社会保障大楼三楼304
|
0663-8233640
|
云浮市
|
云浮市人事考试院
|
云浮市星岩三路30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509室
|
0766-8838793
|